根据《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25年度博士引进工作公告》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工作实际,现将学院2025年度博士引进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时间:2025年9月19日
(二)地点: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1000号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实验楼910室)
(三)资格复审要求
1.应聘人员应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期2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2张、引进岗位规定要求的相关证书(证明)以及学术成果等原件和复印件等材料。其中: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正式工作人员须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博士引进的证明。
2.依据学院博士引进公告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和应聘人员网上报名时提供的照片与信息,对进入专业测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审查。凡与报考资格条件要求不符或不能按规定提供证件材料的,取消其参加专业测试资格。
3.对于资格复审合格的应聘人员,发放专业测试通知书。资格复审合格的报考人员,领取专业测试通知书。
二、专业测试
(一)组织方式
专业测试采取试讲和答辩。试讲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内容与架构、运用教学方法与技能、教学效果、语言表达及仪表举止等;答辩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逻辑思维、综合分析、研判问题能力及发展潜质等。专业测试顺序于测试当天现场抽签确定。试讲时间为20分钟,答辩10分钟。
(二)考官构成
成立专业测试考官组,考官7人,其中校外考官4人。
(三)时间地点
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以专业测试通知书为准。参加专业测试的应聘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按照指定时间、地点参加测试。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四)专业测试成绩
专业测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试讲成绩占60分,答辩成绩占40分。专业测试成绩计算时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剩余有效分数的平均分,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专业测试得分(以百分制计算)当场评定并向应聘人员本人公布。
专业测试结束10个工作日内,在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公布专业测试成绩。
设定专业测试成绩最低分数线70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环节。
三、体检与考察
体检与考察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数,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依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符合条件的岗位应聘人员少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体检与考察人选按照实际人数确定。
根据《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相关规定,体检由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统一组织在三级甲等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同时进行人事档案审查,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实施意见》(皖办发〔2017〕24号)等文件精神,考察结束时考察对象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考察不合格;根据《教育部关于推开教职员工准入查询工作的通知》(教师函〔2023〕1号),经查询发现有《关于建立教职员工准入查询性侵违法犯罪信息制度的意见》《关于落实从业禁止制度的意见》规定情形的,考察不合格;经查询发现有丧失教师资格信息和在撤销教师资格期限内的,考察不合格。
对体检、考察合格人选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专业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专业测试、体检和考察均合格的应聘人员名单,须经学院党委审议,审议通过后的拟聘人员名单,在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或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理报批手续。
拟聘人员与原用人单位存在劳动(聘用)关系的,应自行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提供终止合同证明书,所需材料应在公示结束后7日内提供,逾期未提供,视为自动放弃。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其待遇按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项
(一)应聘人员报名时须真实、准确、有效地提供应聘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其应聘资格。资格审查贯穿于博士引进工作全过程,如在引进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引进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本人负责。
(二)尚未取得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可先持学信网学籍证明材料报名,对未能在2025年12月31日前提供博士学历学位证书的应聘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拟聘人员与原单位之间产生的合同、经济等纠纷,均由本人负责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四)拟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个人档案调档到校,并在规定时间内到学院正式报到,对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工作的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六、组织领导与监督
博士引进工作严格执行公开、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的指导监督下,由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严格按照安徽省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安徽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机关纪委(0551-62871771)、学院纪委全程参与监督(0552-3172884),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联系部门: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组织人事处
政策咨询电话:0552-3172931
联系人:戴老师、陈老师
地址:安徽省蚌埠市大学城曹山路1000号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202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