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近日,中共蚌埠市委蚌埠市人民政府传来喜讯,学院荣获“第十七届蚌埠市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是继学院荣获“2017-2019年度省直机关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后,再次在文明创建中取得优异成绩。
近年来,在省经信厅的坚强领导下,学院按照省教育厅、省文明办的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学院中心工作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坚持把文明创建工作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结合起来,认真对照文明单位标准,在领导班子、师德师风、校园文化、环境建设、活动阵地等方面取得了一系列优异成绩,文明创建工作得到高度认可。
学院再获殊荣,是全体师生员工共同努力的结晶,也是全院师生员工深化文明创建工作的新起点。学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持续深入开展文明创建工作,为加快学院事业发展提供重要保障和巨大动力。(办公室 王浩 审核 聂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