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被评为蚌埠市第十六届文明单位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7-08浏览次数:193

本网讯 近日,蚌埠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发文,学院被评为蚌埠市第十六届文明单位。

  近年来,学院积极开展文明创建工作,通过多种形式丰富活动载体,热心公益事业,持续开展结对帮扶活动,积极开展志愿者服务社会公益等形式多样的创建活动,有效提升学院社会形象。运用网站、宣传栏、广播站等渠道,大力宣传精神文明创建、校园文化建设的做法、成效、经验,唱响文明创建主旋律,推动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与生态文明协调发展,取得了明显成效。(办公室 计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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