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 2月28日,全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经验交流暨《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审核系统培训会在合肥举行,省教育厅杨德林副厅长出席会议。我院招生就业处翟文胜副处长参加了培训会。
会上,省教育厅副厅长杨德林做了重要讲话,杨德林指出,要充分认识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完善领导机制,积极出台鼓励大学生创业举措,加快创新创业实训基地与孵化基地建设,大力开展创业实践活动,切实将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做扎实。创新创业教育经验交流会上,厅领导为安徽大学等10所首批安徽省普通高校创新创业教育示范校授牌,安徽工业大学等四所示范校代表做了交流发言,各高校承担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部门负责人分组进行了座谈。
省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崔松革介绍了《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相关政策,并就各高校如何使用《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审核系统进行了培训,各高校具体负责证件审核系统管理的经办人员还参加了上机培训。
《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发放对象是毕业年度内在校期间创业的高校毕业生。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附着《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的毕业生,在毕业年度从事个体经营(除建筑业、娱乐业以及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广告业、房屋中介、桑拿、按摩、网吧、氧吧外)的,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创业的,可注册登录教育部大学生创业服务网(网址:http://cy.ncss.org.cn),按照要求在网上提交《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证》申请,由所在高校及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发放。 (招生就业处 姜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