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非法传销案审判在学院举行

发布者:办公室发布时间:2009-11-19浏览次数:194

  1118日下午,禹会区法院刑庭在学院大学生活动中心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非法传销案件,四名被告人(其中三名为大专毕业生,一名为本科在读生)因涉嫌非法拘禁罪被提起公诉,数百师生旁听了审理全过程,同学们从发生在同龄人身上的事汲取了深刻的教训,内心深处受到了极大的震撼。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兼学院法制副院长张大龙,禹会区法院晏宝光出席开庭前的启动仪式,院领导胡秋林、张永生、韩光辉、袁益强出席。据悉,这种“法庭进校园”活动在学院尚属首次,在全市高校也是第一次。

    四名被告人分别来自广西、江西等地,他们涉世不深,更因对法律的无知,在传销组织的诱骗下从事传销,为了牟取不法利益拘禁他人,由一名被害人转变为害人者,因而触犯了刑法,锒铛入狱,让人扼腕叹息。四名被告人家境困难,且无经济能力,经多方协调,分别为他们提供了免费的法律援助。同时,此次庭审还采取量刑答辩程序,让被告人就相应的刑罚充分发表意见,保障审判的公正性。

在当天开庭审理前的启动仪式上,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韩光辉发表讲话,他说,今天我们在这里举办“法庭进校园”就是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的创新之举,其意义至少有三点:一是通过“法庭进校园”这种形式,使广大师生真切地感受到我国民主法制的进程,从而提高广大师生法治意识,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的基本理念。二是通过“法庭进校园”这种活动,创新学院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形式,不断提高思想政治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今天法庭将进行审理的案件,对于“三观”正在形成阶段的大学生,对于即将走出校门、踏上社会的“准职业人”来说更具有警示意义。

张大龙在启动仪式上强调,利用身边的人、发生在蚌埠的事对广大在校大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意义重大,社会上有种各样的诱惑,对刚踏上社会的大学生来说一定要睁大眼睛明辨是非,“天上不会掉馅饼”,世上没有不劳而获的事,大家要增强法治意识,不能一失足成千古恨,做对不起家庭、社会、学校的事情。近年来,非法传销在蚌埠有一定的市场,大家一定不要轻信他们的盅惑,警惕社会上的各种诱惑,迎着太阳走,遇事三思而后行。

启动仪式结束后,法庭进行了公开审理,并进行了当庭宣判。此次“法庭进校园”也吸引了蚌埠电视台、蚌埠日报社等新闻媒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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