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院召开学生管理人员座谈会征求《辅导员考核办法》意见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05-13浏览次数:203

  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第一阶段学习调研中,学院意识到对辅导员起导向作用的考核办法有需要改进完善的地方,胡秋林书记对此专门明确提出过要求,学生管理部门立即行动,512日下午,在行政楼二楼会议室召开学生管理人员座谈会,会议就《学生政治辅导员考核办法》修订稿进行意见征求。副院长马莉莉主持会议,学生处负责人、各系书记、总辅导员参加了会议。

座谈会上,马院长首先作了发言,她指出,一定要充分认识到辅导员队伍建设和稳固的重要性。辅导员在我院从事德育工作,是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是学生健康成长的指导者和引路人,加强辅导员队伍建设,对学生的教育管理、成长成才,对校风学风建设,构建和谐校园,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我们应该非常重视对辅导员队伍的建设,根据新情况和新变化,出台相关政策以促进辅导员队伍更好地发展。在政策上对辅导员队伍建设提供切实的保证。此次调整的《学生政治辅导员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在前期学生处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辅导员意见的基础上形成的,办法主要对辅导员的考评及实施步骤、考核原则、考核结果、津贴发放方面进行了更进一步的规范,形成制度加以保证,以充分调动辅导员工作的积极性。

在考评内容中,主要对辅导员的德、能、勤、绩四个方面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辅导员的考核实施,采取个人自评(此项不计分)、学生评议(调整为20%)、系考核(调整为60%)、任课教师评议(调整为10%)、学校考核(10%)五个部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本着质与量相结合、点和面相结合、常规与创新相结合、过程与结果相结合,重视绩效的原则,对辅导员进行考核,考核的等级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同一年度内连续两次优秀者被评为本年度优秀辅导员,对于优秀辅导员,建议学院在以后的职称评定中给予政策倾斜。最后,在辅导员的津贴发放中,实行补贴和奖励相结合。每月按补贴发放,每学期考核一次,按考核等次奖励发放。切实提高辅导员待遇,激发辅导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吸引更多优秀的管理人才加入到辅导员队伍中来,以稳定和壮大辅导员队伍。

座谈中,各系书记、总辅导员及学生处负责人对该办法进行了热烈的讨论并提出修改意见,使办法更具有现实针对性和可行性。

最后,马院长指出,学院非常重视各个学生管理部门提出的各种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学校也将在今后的发展中,更进一步的从制度上支持和保证辅导员队伍的建设,希望各部门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群策群力,把更多的优秀人才吸引、选拔到学生管理队伍中来,为构建和谐校园而积极努力。

据悉,《学生政治辅导员考核办法》近期将根据讨论形成的共识,做进一步修改,报学院批准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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