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关于课程免考、学分置换的实施办法(修订)

发布单位:教务处编辑:发布日期:2017/09/27浏览量:1512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关于课程免考、学分置换的实施办法(修订)

为贯彻落实团中央、教育部、全国学联《关于实施“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的意见》精神,配合我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工作的开展,鼓励学生积极参加科技、文化、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促进大学生综合素质提升及个性化发展。结合学院实际,特制订本规定。

一、申请课程免考、学分置换的范围

(一)学生在高层次学校所修课程类别及课程内容与我院相关专业所开设课程相同或相近,可申请免考该门课程,或置换该门课程学分。

(二)学生获得英语考试等级证和计算机考试等级证,可以申请相对应课程的免考或学分置换。

(三)学生获得的素质拓展学分由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按照《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素质拓展学分计算方法》(《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实施方案》附件4)计算并认定。素质拓展学分置换相关课程学分的规定为:

1.学生在思想政治与道德修养、社会实践与志愿服务、文体艺术与身心健康、社团活动与社会工作等方面获得的素质拓展学分,可用于申请相关通识课程的学分置换。

2.学生在专业技能与科技创新、技能培训、创新创业等方面获得的素质拓展学分,可用于申请相关职业能力课程的学分置换。

3.素质拓展学分中单独设立的5个社会责任教育学分不得用于申请相关课程的学分置换。

4.素质拓展学分中用于置换的学分不再重复计入《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测评办法》所规定的10个素质拓展学分。

(四)毕业顶岗实习不得申请免考或学分置换。

二、申请课程免考、学分置换的办理程序

(一)学生到教学科研处网站下载并填写“课程免考、学分置换申请表”(附件1)。以素质拓展学分申请的,需提供由学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审核发放的素质拓展成绩单;

(二)拟免考或学分置换课程的任课教师签署意见;

(三)所属系(院)审核并签署意见;

(四)以素质拓展学分申请的,相关项目学分需经“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审核;

(四)教学科研处审核;

(五)学院主管教学院领导审批。

三、免考课程与学分置换课程成绩

(一)符合免考的课程成绩按学生所取得的相关课程或考证成绩计算。

(二)符合学分置换的课程成绩按及格计算。

四、有关说明

(一)申请课程免考的办理时间为每学期期末考试前2周。

(二)不及格课程可申请学分置换,办理时间为学院安排的每批次补考前2周。

本规定自2016级学生开始执行,2015级及以前学生按原规定执行。本规定由教学科研处负责解释。

  

附表:课程免考、学分置换申请表

  


  

课程免考、学分置换申请表

姓名

  

学号

  

所属系

  

专业

  

班级

  

联系电话

  

申请项目

课程免考(   )学分置换()

已取得的高层次课程

课程

名称

成绩

取得的途径(自考、函授、专升本)

申请免考或学分置换的课程名称

  

  

  

  

  

  

  

  

  

  

  

  

已取得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证

证书

名称

成绩

发证单位

申请免考或学分置换的课程名称

  

  

  

  

  

  

  

  

  

  

  

  

已取得的素质拓展学分

素质拓展学分类别与项目

分值

申请学分置换的课程名称

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审核

  

  

  

  

  

  

  

  

  

  

  

  

  

  

  

  

任课教师意见

签字:

年月日

所在系(院)意见

签字:

部门盖章年月日

教学科研处意见

签字:

部门盖章年月日

主管院领导意见

签字:

年月日












此表一式三份,系(院)、大学生素质拓展中心、教学科研处各留一份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