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设置

教务处是在院长和分管教学副院长领导下,负责全院教学和教务行政管理工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 根据上级领导部门的指示和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全院教学工作计划、有关教学方面的规章制度、有关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专业设置和调整计划及教学改革方面的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执行情况。

2、 组织制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并组织实施。

3、 负责审查开课计划,编排课程表、考试日程表,负责教室调度工作。

4、 组织检查各系(部)的教学工作,组织教学研讨会议,交流教学工作经验,检查教学质量。

5、 负责全院的教学运行管理,组织教学计划的实施和教学过程的管理,通报教学纪律执行情况及教学质量信息。

6、 负责全院学生的学籍和成绩管理以及学历证书的发放工作。

7、 负责全院的教科研组织管理。

8、 检查全院教师教书育人工作,负责组织对教师的年度教学考核。

9、 负责全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

10、做好全院的成人教育工作。

11、协助院督导组做好教学督导工作。

12、完成学院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