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指南
发布人:suxxgkdy  发布时间:2015-11-24   浏览次数:2173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学院信息公开服务制度,更好地促进依法治校、民主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文件精神,特编制《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学院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请按《指南要求》提出申请。学院信息公开内容如发生变化,《指南》将及时作出更新、说明。

一、信息分类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分为以下类别:

01 学院概况

02 发展规划

03 人事管理 

04 教学管理 

05 科研管理

06 学生工作

07 财务、资产管理

08 基建、后勤保障

09 校园安全  

10 其他

二、信息编排体系

学院信息由以下数据构成:信息名称、信息索引、生成日期、发文机构、发文字号、信息类别。

(一)信息名称

为信息标题。

(二)信息索引

一组10位的编码,由内容分类编码、年份代码、信息流水号共计10位字符组成,具体表现形式为:

×× - ×××× - ××××

1.1-2位为目录分类编码。分为10类,分类编码共2位字符,为01~10。

2.3-6位为年份代码。信息生成的年份,共4位字符。

3.7-10信息流水号。学院某年产生的信息的序号,共4位字符。

(三)生成日期

信息形成的日期,用阿拉伯数字表示,如2015年9月1日用2010-09-01表示。

(四)发文机构

为发文机构的名称,如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办公室等。

(五)发文字号

文件的文号,包括机构代字、年份、序号,如院办〔2015〕15号。

(六)信息类别

信息分类(共分为10个类别)。

三、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学院主动向师生和社会公众公开的信息范围,详见《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目录》。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在学院信息公开网站上查阅《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目录》,或到学院办公室查询。 

(二)公开形式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网站是第一公开平台(网址:http://www2.avceit.cn/xxgk/)。此外,还采用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栏、教代会、通报会、会议纪要、年鉴、简报等各类方式公开。 

(三)公开时限

以学院名义发布的规范性文件,将在信息生成后及时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迟于信息生成后20个工作日。 

四、依申请公开

(一)公开范围

依申请公开的信息,是指不属于主动公开范围,必须通过申请程序才可以获取的相关信息,但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除外。学院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二)受理机构

学院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院办公室)。

办公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1000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1:00,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552—3172886

邮政编码:230601

(三)受理程序

1、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学院申请公开信息,应填写《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学院信息公开网站上下载。

为提高办事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申请人提出信息公开申请时,应同时提供有效身份证明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申请方式

(1)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学院信息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2)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填写《申请表》申请获取信息。

学院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或其他方式提出的申请。 

(四)申请处理

1、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收到《申请表》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学院公开职责权限范围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的职责单位,告知申请人该单位的名称、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学院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属于不予公开的信息,学院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将及时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5、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在受理申请之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给予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学院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相关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不超过15个工作日。

6、学院依申请提供的信息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费用。

五、监督方式及程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学院未依法履行学院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学院监察审计处投诉。监督电话:0551—3172884,地址:安徽省蚌埠市曹山路1000号,邮编:233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