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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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籍事务办理流程

栏目:办事指南 时间:2026年04月08日 来源:人员机构 发布: 阅读:10 设置


一、休学办理

(一)适用情形

学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可申请休学:

1. 因伤、病经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需停课治疗或休养,且时间占一学期总学时1/3以上;

2. 一学期请假累计超过该学期总学时1/3;

3. 修满一年后因社会实践需要,经本人联系接收单位并提供证明;

4. 因创新创业需要,提供创业计划书、营业执照等材料;

5. 其他特殊原因,经学院认定确需休学。

(二)办理流程

1. 学生申请阶段

填写《休学申请表》,并根据情形提交材料:

医疗类: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证明;

实践类:接收单位证明;

创业类:创业相关证明材料。

2. 二级学院审核阶段

审核申请理由是否符合规定,材料是否真实、完整,审核通过后签署意见。

3. 学籍管理部门审批阶段

学生处审核是否符合休学条件及是否超出最长学习年限,审批通过后登记休学信息。

4. 手续办理阶段

学生办理离校手续,学籍状态变更为“休学”,并同步至学籍系统。


二、复学办理

(一)适用情形

1. 休学期满申请复学;

2. 保留学籍期满申请复学。

(二)办理流程

1. 学生申请

提交《复学申请表》及相关佐证材料。

2. 分类审核

(1)因病休学复学:

提交二级甲等以上医院康复证明,经系(院)审核、校医院复核。

(2)其他原因复学: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经系(院)审核。

3. 学籍管理部门审批

学生处审核复学资格,确认是否符合继续学习条件。

4. 注册与编班

办理复学手续,编入相应年级或专业继续学习。

(三)办理时限

开学后一周内完成。


三、保留学籍办理

(一)适用情形

1. 应征入伍;

2. 参加联合培养项目;

3. 学校批准的其他情形。

(二)办理流程

1. 学生申请

填写申请表并提交证明材料(入伍通知书、培养协议等)。

2. 系(院)审核

核查真实性并签署意见。

3. 学生处审批

审核政策符合性并确认保留期限。

4. 学籍处理

标注“保留学籍”状态,不参与在校教学管理。


四、保留入学资格办理

(一)适用情形

1. 因病不适宜在校学习;

2. 入伍服兵役;

3. 其他特殊原因。

(二)办理流程

1. 新生申请

提交申请及证明材料。

2. 系(院)审核

审核申请理由并提出意见。

3. 学生处审批

审核资格并确定保留期限。

4. 状态处理

不注册学籍,建立保留入学资格台账。


五、退学办理

(一)适用情形

学生符合以下情形之一,予以退学:

1. 学业未达要求;

2. 休学或保留学籍期满未复学;

3. 因病或伤残不能继续学习;

4. 连续两周未参加教学活动;

5. 未按规定注册;

6. 超最长学习年限;

7. 学生本人申请。

(二)办理流程

1. 学生申请退学或自动退学处理

填写申请表,系(院)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报学籍管理部门。

2. 学籍管理部门处理

5个工作日内审核并提交学校审批。

3. 学校审批

院长办公会审议决定。

4. 结果处理

下达退学决定书,完成送达或公告送达,学信网注销学籍。

5. 离校手续

办理离校,档案退回原籍,户口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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