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助学

关于做好2020年学院大学生参加蚌埠市城乡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工作的通知

栏目:奖学助学 时间:2020年09月24日 来源:学生处 发布: 阅读:921 设置

各系(院):

根据《蚌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蚌埠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的通知》(蚌政办秘〔202053号)精神,为做好2020年学院大学生参加蚌埠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费缴费标准及征收

(一)2020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统一为280//年。

(二)经学院登记参加蚌埠市城乡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参保费由学院财务处代扣代缴。

二、参保登记重点政策强调

(一)城乡居民按属地原则进行参保登记,实行以户籍地为主、户籍地和居住地相结合的参保方式。原则上,在校大中专学生统一在就读学校办理参保登记手续。

已经在户籍地参加居民医保的学生,或有特殊情况不愿经学校登记参加蚌埠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学生,可以自愿提出不经过学校进行登记参保的申请。

(二)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建档立卡贫困户、重点优抚对象、因特大洪涝受灾贫困等人群享受困难人员医保缴费补贴政策,补贴一般由户籍地民政部门、社区主导实施。上述类别学生,如果经学院参加蚌埠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无法在蚌埠市获得此补贴,建议向户籍地医保参保部门咨询清楚后,自主选择是否经过学校登记参保。

(三)自2018年起,蚌埠市范围内的原“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合并登记管理,统称为“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原参保登记和缴费渠道不变。学生可选择经由学校参保或经由生源地参保(二选其一),切勿重复参保重复缴费。即使重复参保,也无法享受双重医疗待遇。

三、相关说明和工作要求

(一)自新生入校起,学生处根据新生注册学籍名单为新生进行参保登记,不愿意经学校参保的学生,都必须明确提出退保申请。之后年份,则按继承上一年参保名单的原则滚动参保。学院大学生参保管理机制和学生社保卡等事项,详见附件。

(二)因医保参保还存在地域性差异,请各系(院)、班级向学生宣传政策文件和通知精神,向学生说清说透医疗保险的政策,避免学生误解而非理性地提出退保。对于确实需要退出学院参保的学生,要协助和指导其办理申请退保手续。

(三)10月底,待蚌埠市医保参保登记管理部门审核我院参保名单后,学生处将参保名单提交财务处,由财务处据实催收或退还医保代收费用。未经学校参保登记的学生,不收取医保费。如果已经划卡扣款,将据实退还至学生本人在财务处备案的银行卡。

四、退出在校登记参保的申请流程

(一)自愿申请退出在校参保登记的学生,请填写《自愿放弃参加“蚌埠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声明书》(附件1),并经家长签字,由班级收取交各系(院)存档。

(二)各系(院)汇总填报《2020年放弃经过学校登记参加“蚌埠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名单》(附件2),并经领导签字、部门盖章后,纸质版于1011日前交送学生资助中心。

特别提醒:在本年度之前,已经申请退出在校参保的学生(老生),本次不需要重复递交退保申请。

                                                          学生处  财务处

                                                           202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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