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校园网新闻、公告等发布管理的暂行规定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编辑:发布日期:2015/04/23浏览量:1399

    为进一步加强学院网络新闻宣传工作,规范对校园网新闻、公告发布的管理,充分发挥高校校园网络宣传马克思主义意识形态教育的主阵地、主旋律作用,大力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着力提高舆论引导水平,贯彻学院“集中管理、统一发布、规范程序、突出重点、讲求时效”的精神,确保校园网络新闻、公告发布的权威性、导向性和时效性,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校园网主页新闻、公告发布权限及要求

1、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文责自负”的原则。各系院(部门)拟发布于校园网主页的新闻、公告、公示等稿件,须先经本系院 (部门)的党政负责人审核并对稿件内容的政治性、准确性、真实性等负全责,经审查无误后,在稿件结尾处署名(如审核 XXX),再传至办公室统一发布。

2、由各系院(部门)承办的学院层面的一般或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报道,由该承办系院(部门)负责新闻通稿撰写;由多个单位和部门共同承办的学院层面的一般或重大活动、重要会议的报道,由牵头单位或主要职能部门负责新闻通稿撰写;院级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成立了相关宣传报道组的,由该活动组委会宣传报道组负责及时撰写稿件;上述稿件须经院主管领导审定后,方可上传校园网并由办公室发布;所承办活动邀请校外新闻媒体的,须报经办公室同意,或由办公室负责邀请。

3、院级领导亲自审阅批准的新闻稿件,可直接授权办公室在校园网主页发布;院重大或重要的新闻稿件,须报送院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审阅批准后方能发布。

4、为维护校园网主页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推荐到校园网主页的新闻,原则上应站在全校的角度,选择重要工作或者成功经验进行报道。本部门一般性新闻,如日常工作、工作例会、常规活动等,可以在本部门的网页上发布,校园网主页一般不予发布。对各系院(部门)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活动内容等相同属性的新闻稿件,原则上只发布在第一时间上传至校园网的首篇报道,其余稿件原则上不予发布,如在报道内容、角度等方面具有新颖性或具有特色的、有代表性的同类稿件也可酌情发布。

5、各系院(部门)拟在校园网主页发布的新闻,应先在本部门网页上发布。办公室将审查该单位、该部门网页,对没有在本单位(部门)网页上先期发布的新闻将延后发布或不予发布。

6、为确保网络新闻的时效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提高新闻稿件的质量,各系院(部门)必须指定12名特约通讯员负责新闻、公告等稿件的撰写,并与办公室保持密切联系;办公室将视情况举办业务培训学习,并开展优秀通讯员评选活动。

二、新闻稿件内容及要求

1网络新闻的标题一般只用一行式主标题,采用实题,尽量提示出最重要的新闻信息,体现“标题即新闻”,标题要完整、生动、精练、能够体现新闻主旨,字数尽量控制在20字以内。

2、导语应尽量简明扼要,新闻中最重要的新闻事实或观点,应在导语(第一段)中予以概括、体现,充分发挥导读作用。

3、鉴于网络宣传的开放性,新闻叙述应以第三人称,行文忌用“我院”、“我系”、“我处”等指代关系含混的字词。上述指代关系第一次出现时一律对应改为“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系(部)”、“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处”,后面可用相应使用简称“学院”、“××系(部)”、“××处”。这样既可以方便网民在网上检索,便于百度快照在网上抓取,也有效宣传学校和本单位(部门)。

4、鉴于网络宣传的特殊性,除学院党政主要领导外,校内新闻中涉及领导讲话的,一般应避免使用“重要讲话”、“指示”等字眼。文中如涉及多位领导讲话,一般按照领导职务高低依次报道。

5涉及全院性重要活动和工作的新闻,出现人物姓名一般应到院级领导为止。专项工作新闻可酌情出现相关部门负责人正职或关系重要的人物姓名。如无必要,系院(部门)负责人副职一般只提“××(系院、部门)负责人”即可,特殊情况除外。

5、新闻发布时,应规范职务称谓;需提及职务的一般应在文稿前部提一次,其后再出现时直称人名;一般应采取“职务称谓 + 姓名”的方式,如“院党委书记××、院长××、院党委副书记××、副院长××、××处处长××、××系(部)教授××”等,应尽量避免“姓名 + 职务称谓”和“姓 + 职务称谓”的方式;特定事件需涉及某人物两个职务称谓时,一般可酌情使用“主职务称谓 + 兼职务称谓 + 姓名”的方式,如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社会知名人士、文教界人士等,在文稿中出现时可适当在姓名后加“先生”、“教授”等;如无必要,新闻稿中一般不在姓名后加“同志”称呼。多个院级领导参与的活动,除主要领导外,可采用“院领导×××、×××等”的简略形式;涉及多位领导的排序一定要准确。

6、新闻稿涉及的讲话如分点,一般不出现“一、二、三、……”,要用“一是;二是;三是……”、“一要;二要;三要……”。

7、消息报道以客观事实报道为主,一般不需加感想与评论。如有必要,可适当夹叙夹议。

8、按照文责自负的原则,来稿均请注明作者、特约通讯员的姓名。在每篇新闻报道的最后必须注明:(某某系院 某某  审核领导姓名),以示文责自负。今后,对无署名的稿件一律不予发布。

三、新闻稿件上传格式及要求

1、各系院(部门)来稿必须把文字和图片文件分开上传(不得插在word文档中)。是消息类的须在第一段开头标明“本网讯”(黑体字),每段首行需要空两格。新闻照片要求新闻要素清晰、人物形象好、质量较高、色彩纯正、曝光适度,图片文件统一以JPG格式。通篇文字需用宋体、四号字,段落为“固定格式”、28。结尾署名为楷体字,以示区别。

2、来稿务求准确、及时、生动,力求具有较强的思想性、真实性、时效性、可读性。学院提倡“短、实、新、深、活”的撰写文风,尤其是数字、名称、史实、引语等应核实准确。

3、一般情况下,要求消息以不超过800字为宜,重大新闻以不超过2000字为宜,对各系院(部门)撰写的反映一线师生感人事迹的典型通讯报道,以不超过3000字为宜。

四、校园网新闻时效性要求

1、学院发生的重大或重要新闻,应当在新闻事件发生后的一个工作日内上传办公室发布,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

2、各系院(部门)上报的新闻稿件、各类通知材料,必须经办公平台上报至院办公室。各系院(部门)拟在校园网主页发布的新闻稿,要在新闻事件发生后的两个工作日内上传办公室发布;特殊情况不得超过三个工作日(在校外发生的新闻除外)。

3、各系院(部门)自行负责(要指定专人并将名单报办公室备案)对本系院(部门)网页新闻的撰写、审核、发布和更新,发布要求及内容由本系院(部门)自行规定,但要确保新闻的真实性、时效性。

五、校园网主页及各二级单位主页新闻管理要求及奖惩措施

1、根据院党委的统一部署,办公室负责对校园网主页及各单位(部门)网页进行监管。办公室将及时更新校园网主页新闻内容,同时不定期检查各单位(部门)的网页是否及时更新,发布到校园网主页的新闻是否先在本单位(部门)网页上发布等。

2、办公室根据学院党委的统一宣传口径和有关要求,有权对各单位(部门)上传的稿件进行选择性发布或进行相关编辑和修改后发布或不予发布;对不符合要求以及写作质量差、失去时效性、无新闻价值的稿件,校园网有权不予采用。

3、为提高各系院(部门)报送稿件的数量和质量,增强投稿的积极性,办公室将检查统计并公布各单位(部门)报送稿件的相关情况;对投稿积极的系院(部门)和撰稿质量高的通讯员进行表彰;同时,对新闻稿件审核不严、内容不实造成重大错误或影响的系院、部门(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办公室每个年度组织校园十大新闻评选,集中展示学院一年当中的重大活动与发展成就。

五、其他

1、本管理暂行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本管理暂行规定由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