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职称评审代表作相似性鉴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5-05-19   浏览次数:851

各系(院)部、处室: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5年安徽省高校职称评审代表作及学位论文相似性鉴定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5〕110号)文件精神,我院将组织开展2015年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评审代表作相似性鉴定工作,请申报高校教师和实验系列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人员,对照职称评审标准(皖教人〔2009〕2号文和皖教人〔2010〕1号文)提前准备职称申报材料及代表作相似性鉴定材料,现将论文相似性鉴定工作通知如下: 

1、请各位申报代表作鉴定的教师认真填写附件1《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一览表》、附件2《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和附件3《代表作送审诚信承诺书》,其中对于2014年已送检的文章在附件2的备注中注明,附件1和附件2上交电子档,附件3上交纸质一份。

2、送审代表作复印一式1份,代表作复印应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正文,封底,复印材料需干净、整齐,从左侧上下装订两针,连同自己的代表作原件 (新发表代表作也需交电子档)报送组织人事处,送检论文用word、txt、pdf、caj格式均可

3申报代表作鉴定篇数。申报教授职务需提供3篇送审代表作,申报副教授职务需提供2篇送审代表作(去年送检过的论文今年仍需送检),以论文破格申报的须增加1篇鉴定论文,申报讲师(实验师)职务需提供1篇送审代表作(去年送检过的今年不需送检),以申报条款为学术专著(或规划教材等)者,提供的代表作须包含学术专著(或规划教材等)。

4、所有材料电子版请发至邮箱:49170794@QQ.COM,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

5、代表作检测费按照教育厅收费标准:80元/篇,对上一年度已经送鉴论文免费提供报告单,在报送送审材料时交组织人事处(南306)。

6、材料上交截止时间:2015年5月26日17:00前。

特此通知.

 

 

附件1代表作文字复制比检测结果一览表.doc

附件2:学术成果送鉴明细表.xls

附件3:代表作送审诚信承诺书.doc

    

 

 

 

组织人事处

                                     2015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