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入补考成绩具体要求和操作流程

发布单位:教务处编辑:发布日期:2018/11/20浏览量:3266


依据<普通高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实施办法(试行),教务处认真梳理各种异常原因引起的学生成绩变动工作,为深入落实学生成绩记载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学生成绩管理工作,现将补考成绩录入教务系统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录入补考成绩具体要求

1、补考成绩由各部门教务员负责录入教务系统,并做好考试成绩存档工作;

2、“缓考”课程可随次学期开学初补考一同进行,考试成绩按实际考试成绩记载;补考成绩及格按照60分记载,低于60分按实际考试成绩记载(不能置空,否则学生会认为漏录分);对违规违纪学生要进行特殊情况标记,要确保学生成绩信息准确;

3、凡是遇到教务系统中有异常学生名单,无法录入补考成绩,教务员统一到教务科进行处理。

二、录入补考成绩操作流程

1、登录学院网站首页,在网页左下方数字化校园登录端口输入个人账号和初始密码,点击“登录”。

2、双击“教务系统”选项后,进行身份角色选择页面,选择“院(系)部教务秘书”,点击“确定”。

3、单击“学生成绩”选项后,展开成绩录入、成绩查询和成绩分析功能项,单击“成绩录入”,选择“分课程按年级/专业录入补考成绩⑦”。

4、录入补考分数。

三、其他说明

1、录分结束后,凡涉及教务系统成绩更改,一律要办理成绩更改手续,学生填写申请表,逐级上报审批后送至教务科进行成绩更改。

2、通过教务系统录入补考成绩,具体操作流程联系教务科教务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