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办法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1-06   浏览次数:126


为加强我院教育教学工作,确立教学工作的中心地位,建立一个比较完整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和监控制度,加强对教学各环节运行与质量的控制,规范教学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1、分管院长全面负责教学质量监控工作。

2、教科处和督导室是学院教学质量监控的重要管理机构,负责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组织运行并实施。对教学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及时召开教学工作会议,并向分管院长汇报。教学各职能部门在监控过程中的职责:

1)加强对教学质量监督监控体系的研究,安排日常教学值勤、教学检查,负责领导和专家听课等信息材料收集整理工作,教学情况调查表的收集、统计及整理,参与教学过程的管理,教学法研究的管理;

2)负责教学秩序检查,学生课程的考试、考核及结果分析,参与召开教师和学生座谈会。

3、各系、部、中心及督导员负责本部门的教学质量监控,对所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向教科处报告。

二、监控渠道和制度

1、教科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系、部(中心)主任例会,研究教学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

2、每个班级聘请一名教学信息员。

3、每学期结束前对任课教师教学质量进行检查。

4、每学期教科处、督导室以及各系部至少召开一次学生座谈会,可以分不同专题、不同层次进行座谈。

5、负责对全院各环节教学质量进行全程监控。

6、学院每年对我院毕业生质量进行跟踪调查。

7、各系部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教师座谈会,可以分部门、分专业进行。

8、学期结束前,授课教师应写出教学小结,在教研室交流经验,并对教案进行检查。

9、教师可以采取听课形式相互学习、取长补短。

10、领导干部、专家听课。领导干部、专家定期或不定期地听课,了解教学质量等。

11、负责安排教学值勤工作,各教学系、部(中心)参与检查教学秩序、教学进程等。

12、每学期教科处发文提出本学期教学检查要点。各系部对本系部所涉及的班级、课程进行自查,并将结果报教科处。教科处对全院各教学环节进行抽查。

三、教学质量监控信息的反馈

教科处、督导室对有关教学信息进行分类整理,研究处理措施,及时反馈处理结果,各部门落实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