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评选2019年品学兼优毕业生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时间:2019年01月04日 来源:学生处 发布: 阅读:1420 设置

关于评选2019年品学兼优毕业生的通知

 

各系(院):

为了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校风、学风建设,鼓励广大学生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促进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办法》和《关于评选上报2019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名单的通知》(皖教学函20191)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将评选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19届高职毕业生

二、评选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政治上积极要求进步;

2.遵纪守法,品德高尚,诚实守信,艰苦朴素,作风正派,在同学中起表率作用,在校期间未受到任何纪律处分;

3.学习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4.积极参加社会工作和社会实践活动,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服务;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身心健康;

6.在校期间获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荣誉称号的和获得奖学金次数多的学生,优先评选。

三、指标分配

学院按毕业生人数2%的比例推荐47名品学兼优毕业生。各系(院)在评选中不得突破指标数,指标如下:

机电工程系(毕业生464人):9人;

电子工程系(毕业生433人):9人;

经济管理系(毕业生613人):12人;

软件学院(毕业生514人):10人;

信息与智能工程系(毕业生341人):7人。

四、评选办法

本次评选采用各系(院)推荐申报、学院评选的方式进行,学院组织对各系(院)上报的推荐人选进行集中评选,并将最终确定的候选人予以推荐上报。

五、评选要求

各系(院)要高度重视,坚持条件,严格把关,坚持公开、平等、择优的原则,增强评选工作的透明度,严禁搞不正之风。对在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1.毕业班推荐。毕业班级根据评选条件和办法认真组织开展评选推荐活动,广泛征求意见,将推荐人选材料报送所在系(院)。

2.系(院)评选。220日前,系(院)完成材料审核,并经本部门党政联席会议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名单。

3. 系(院)公示。228日前,各本系(院)在本部门范围内完成五个工作日的公示。

4.学院评选。35日前,学生处完成材料复核,报送学院研究确定推荐名单。

5.学院公示。314日前,学院在全院范围内完成5个工作日的公示。

六、材料报送

31日前,各系(院)将如下材料报送学生处:

1.本系(院)品学兼优毕业生评选工作报告。(总体反映评选工作组织实施情况,包括:工作安排、评选程序、实施办法、分配名额、评审结果和公示情况等,内容要具体详实。

2.《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推荐表》(附件1)(纸质版),《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纸质版)(附件2),《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花名册》(纸质版和电子版)(附件3

工作联系:0552-3177553  邮箱:1102042577@qq.com

 

附件1: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品学兼优毕业生推荐表

附件2:安徽省普通高校品学兼优毕业生审批表

附件32018年安徽省普通高等学校品学兼优毕业生推荐花名册关于评选2019年品学兼优毕业生的通知(附件1-3).doc

                                                                     学生处

201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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