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院)、国开行相关贷款同学: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 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关于做好2017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相关工作的通知》(皖教秘[2017]270号)精神。现将学院有关2017年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系列工作安排如下:
一、做好贷款申请和续贷指导工作
1、各系(院)、班级要指导拟申请国开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学习《2017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附件1),熟悉流程、知晓政策。有贷款需求的同学,需按规定于8月1日—9月15日前往经办机构申请办理。
2、各系(院)、班级要继续做好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摸底和备案工作,以利于掌握学生的学费缴纳、家庭经济等情况,为下一学年的学生管理、资助工作开展等提供参考。国开行贷款的申请备案情况,由各系自行组织实施。
3、申请国开行续贷的同学,需于6月20日前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在“贷款申请”功能中提出续贷申请并填写不少于120字的续贷声明。“续贷声明”应客观真实地总结陈述一年来的思想、学习和家庭经济情况。敷衍了事或态度不端正的续贷声明学院不予审核,会影响贷款办理。
4、各系(院)、班级要及时做好学费和住宿费等收费标准的告知工作,以便于学生及早确定贷款事宜、贷款额度。
5、秋季学期开学后,贷款学生将国开行“贷款受理证明”交给学院,学院经系统“录入合同回执”,贷款方成功,银行才放款。2016年秋季学期起,已经执行由班级、系(院)收取学生“贷款受理证明”——比对贷款备案信息——转交学生资助中心录入系统的程序。2017年秋季学期仍按此路径执行,具体要求届时另行通知。
二、加强贷款学生的诚信教育
各系(院)、班级要结合“资助诚信教育主题月”等系列活动,深入开展诚信教育工作,强调还款事项,促使学生树立诚信观念,及时履行还款义务。学院组织的金融征信、贷款政策等知识宣传,防金融诈骗、电信诈骗知识普及等活动,贷款学生要积极参加,增强学生的防范意识和诚信意识。把贷款工作与学生资助、学生管理等工作密切结合,进一步发挥好国家助学贷款的教育扶贫、精准扶贫作用,坚持“应贷尽贷”。
三、2014级贷款学生“毕业确认”工作
1、助学贷款毕业确认是配合贷款机构进行贷后管理的重要环节。各系(院)、班级要将2014级国开行贷款学生的毕业确认事宜通过多种形式,及时转达到相关同学,并敦促于6月20日前完成“毕业确认”手续。以免影响学生办理毕业手续。具体名单见《2017届国开行贷款毕业生“待毕业确认”名单(5.17导出)》(附件2)
2、国开行贷款“毕业确认”相关操作指导
贷款“毕业确认”是毕业前确认贷款信息、申请提前还款或延期还款的统称。具体参考《国开行贷款“毕业确认”操作流程(学生版)》(附件3)。
(1)发起“毕业确认”申请的,学生应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按要求完成相关操作。
(2)专升本录取就读的同学,请及时联系贷款经办机构办理“延期还款”手续。
(3)“提前还款”的同学,可登录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网站或联系县(区)资助中心,发起提前还款申请。也可直接前往县(区)资助中心国开行贷款的经办地申请还款。具体参见《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还款指南》(附件4)
由于系统显示的还款信息有滞后性,6月底才申请提前还款的学生,在办理毕业手续时,请递交学院学生资助中心贷款还清凭证复印件1份。
(4)特殊情况处理。各系(院)、班级加强对毕业确认贷款学生名单的核对。如有学籍变动,死亡、退学、休学、出国、开除等特殊情况,请告知学生资助中心,以免遗漏。由学生资助中心统一报送国家开发银行安徽省分行。
三、做好贷前、贷中和贷后管理
1、各系(院)、班级要提高认识,将学生贷款与了解学生家境、精准扶贫、学费缴纳等工作关联,制定工作方案,把学生贷款工作抓细抓实。
2、学院贷款学生数逐年增加,贷款管理过程中发现很多学生对贷款政策、流程缺乏了解,或关注不够、认识有偏差。相关贷款学生要加强对《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支付宝使用指南》(附件5)等贷款政策的学习指导。
3、在校的非毕业班国开行贷款学生,按要求定期(每年不少于2次)登录个人“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维护个人学号、专业和家庭等基本信息,本年度务必于5月31日前完成维护。
学生处
2017年5月17日
附件:
附件1:2017年安徽省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办理指南.docx
附件2:2017届国开行贷款毕业生“待毕业确认”名单(5.17导出).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