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助学

关于2017年度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安排的通知

栏目:奖学助学 时间:2017年03月03日 来源:学生处 发布: 阅读:579 设置

各系(院)部、处室:

为切实做好2017年度勤工助学工作,根据《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社会责任教育培养方案》、《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现将岗位设置和选聘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设岗原则

1、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重点为实验实训、图书馆等教学服务和后勤服务等岗位,且目前因岗位人员和时间的问题,需要招聘员工才能满足工作要求的可以设置勤工助学岗位,适当付酬。

2、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原设置的岗位按照社会责任教育培养方案的要求,设置为社会责任教育培养岗位,可计入学分,不再付酬。

3、其他确有需求的管理岗位,经领导批准后设置勤工助学岗位,适当付酬。

4、勤工助学岗每年3月确定岗位,每年3月、9月选聘学生,两次选聘学生原则上不要重复,以保证更多的学生参与。期间无特殊需求,原则上不进行增设选聘工作。

二、设置办法

各用工部门需按以上原则对本部门进行岗位设置,对拟设岗位(岗位名称、工作内容、服务时间、岗位人数、招聘条件、考核办法等)进行说明;并需明确专门负责勤工助学岗位管理的老师。

申报部门负责人填写《2017年度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汇总表》(附件1),报学生处汇总后,由各用工部门参与、学生处统筹开展选聘工作。对于增设岗位,需完成申报审批手续《勤工助学增设岗位申报审批表》(附件2)。

三、岗位管理

勤工助学岗本着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

1、招聘学生确立后试用一周,对确实无法胜任或有工作困难的学生,使用部门可提出调整,学生处配合做好调整和备案工作。

2、试用期结束后,用工部门根据学生开课情况,合理安排工作,提出相应的纪律和要求;

并报送《勤工助学岗位招聘定聘学生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至学生处。

  1.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每周不得超过8小时,每月不得超过40小时,勤工助学的报酬是每小时工资为8元。

  2. 各部门应加强对勤工助学学生的教育管理,做好工作记录和考核《勤工助学岗位签到考勤表》(附件4)。并与每月5号前(节假日顺延至假期结束后2日)将考勤情况和《勤工助学岗位工资汇总表》(附件5)报送学生处,以便汇总报销。

5、延期报送的部门不予报销;擅自增设岗位或随意更换勤工助学学生而发生的岗位工资,学院不予支付。不严格审核导致发放失败的的岗位工资,延期至下一月份支付。

四、其他要求

1、勤工助学是学有余力的学生利用课余时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增长才干,促进全面发展并取得一定报酬,用以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的行为。有别于全天候工作,因此各部门要充分考虑到学生的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安排。

2、勤工助学是学校实施教育活动的形式之一,是学生社会实践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学生进行素质教育的重要手段,因此各部门在岗位选聘上,可适当扩大应聘范围,让更多的学生得到锻炼,充分发挥其育人功能。

3、请各部门于3月7日下班前将《2017年学院勤工助学岗位设置汇总表》纸质版报学生处,增设岗位请同时提供纸质审批手续,电子版请发送至570916468@qq.com


学生处

                 2017年3月3日

2017年勤工助学通知.z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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