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6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栏目:通知公告 时间:2016年10月27日 来源:学生处 发布:朱锦秀 阅读:388 设置

各系(院)

根据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我院2016年国家助助学金评审工作现已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1.安徽省财政厅、教育厅转发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评定暂行办法》。

2.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二、评审办法

1.本学年国家助学金根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情况,各系初审、学院审核、评审领导小组审批、公示的程序进行。

2.在国家助学金评审中,按照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程度由重到轻,确保每个被认定为困难的学生都能获得资助。

3、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为在籍的高职学生。

4、根据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档次:特困、困难、一般困难,分别资助4000元、3000元、2000元。

三、评审要求:

1、各系(院)要高度重视,把党和国家对学生的关心、关怀传达到每个学生。

2、各系(院)要认真组织开展相关文件规定的学习,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规定、按程序、按要求精心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3、认真做好指标分解,以班级为单位进行,对特殊困难学生要重点资助。

4、评审工作要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制,对不负责任,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实行责任追究。

四、指标分配  (按3000元/生标准)

 

系别

机电系

电子系

经管系

软件学院

智能系

一轻校

合计

名额

316

275

406

305

195

33

1530

五、材料报送

(一)报送时间:2016年11月2日前;

(二)材料要求:

1、学生填写《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纸质版(附件1)申请理由要具体详实

2、各系汇总填报《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备案表》(附件2)纸质版和电子版

3、各系在规定时间内将纸质(附件1、附件2)和电子版(附件2)报送学生处学生资助中心(电子版发送:wyxy666@126.com )。

4、同时通过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提交助学金数据,学校审核

 

附件1: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国家助学金评审情况备案表

附件3:国家助学金申请系统数据填报注意事项

 

        学生处

        2016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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