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生证遗失的同学在系部开具证明后向我院学生管理科递交学生证补办申请报告,在申请报告上注明要在学生证上填写的个人信息。
二、申请补办学生证的同学以班级或系部为单位在报到入学后第三周的星期一将经辅导员审批后的补办申请报告及一张一寸照片(照片后写明系部、班级、姓名)送交学生管理科。
三、学生处审核补办学生证的相关申请材料后,为符合补办要求的同学办理学生证补办手续。
四、申请补办学生证的同学以系部或班级为单位于报到入学后第三周的星期四下午到学生处办理领证和补办注册手续。
五、学生证局部损坏但照片、姓名能看清按上述二至五步程序办理,完全损毁的按遗失的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