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编辑:发布日期:2015/09/07浏览量:75

各系(院):

根据《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试行)》,2015/2016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0132014级高职认定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和依据,体现着教育公平,关系学生的切身利益及校园和谐稳定的大局。各系(院)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文件规定、按程序,据实、公开、公平、公正的认真组织实施认定工作。

二、班级评议

1、各班要成立班级评议小组,对申请困难认定的学生,根据文件全面进行评议,提出确定符合认定条件的建议名单。

2、对可直接认定为特困档次的同学,必须符合文件中的“特困”认定标准、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

3、困难认定比例:以班级为单位原则上不超过学生人数(在籍)的25%待助学贷款情况核查完毕后再酌情要否调整。各班级要明确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轻重程度的排名,各系上报困难认定建议名单时,务必按学生困难程度由重到轻依次进行排序。

4、辅导员负责收集本班学生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认真填写《困难认定信息采集三表》,并按要求在班级公示。

5、公示无异议后,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所在系(院)认定工作组审核。

    三、系(院)审核

1、各系(院)认定工作组认真审核各班评议小组申报的初步评议名单,审核通过后,在系(院)显著位置张榜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汇总报送学院审批。

2、各系(院)组织各班级将审核通过困难学生相关认定信息录入到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贫困生库。

3、各系(院)应将初审名单公示时间、地点告知学生处备查。

 

    四、学校审核

学生处对各系(院)报送材料进行审查和抽查。具体要求:

1、各系(院)报送的纸质材料、电子档及系统数据三者信息要完全一致

2、各班级录入系统的信息必须完整无缺、合乎逻辑,不得有空项,前后信息对应,特别注意学生身份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码)要与学生身份证信息一致。

3对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的错误信息、信息不完善(影响家庭经济状况有关信息不具体)、信息不对等等视为无效信息要求,要求完善更改后仍存错误的不予审核,予以删除。

    五、材料报送

1各班级报送:1)《困难认定信息三表》电子版(此三表纸质版系部可留存)。(2)每位学生手续完备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学生家庭情况调查表》纸质版,与贫困佐证材料一起装订。(3)各班级按贫困等级的顺序提交上述纸质材料。

2、各系(院)报送:1)分班级收取上述材料的纸质版,统一上交。(2)将《困难认定信息三表》中的《困难学生分类统计汇总表》《困难学生信息采集汇总表》、和《班级班级评议小组成员名单表》汇总到一个电子文档中,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

3、报送截止时间:920之前,电子版材料一律发送 wyxy666@126.com ,谢绝QQ传送。请同时报送纸质材料,并提交2015/2016学年安徽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贫困生库数据信息。

    六、强调事项

1、认定为“特困”等级的学生,今年试行约谈,届时由学生处领导安排约谈了解情况。

2、各系(院)要组织辅导员认真研读相关规定和要求,辅导员要本着认真、负责、关爱的态度,谋划安排好本班的认定工作。

3、各系(院)要强调各班级在认定中不得出现“贫困等级一刀切”的现象。

4、各系(院)要做好认定工作全程的监管和控制,设立意见反馈和举报电话,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各系(院)在做好老生的困难认定工作时,有针对性地对2015级新任辅导员的培训和指导,确保后续新生认定工作的顺利进行。

                                              学生处

                                         2015年9月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