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工作规范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编辑:发布日期:2012/05/29浏览量:45

 

党支部是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党在群众中的政治核心。为了加强党支部的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使党支部的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结合软件学院党建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一、党支部的设置

(一)学生党支部一般按专业设置,教工党支部一般按专业教研室等设置。为了有利于开展党的工作,可根据情况由党员教师、党员干部与学生党员共同组建学生党支部。党支部可以下设党小组,每个党小组不得少于3名党员。

(二)党支部的建立由学院党总支研究决定。支部委员会支部书记由学院党总支审批,报院党委备案。

(三)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1人。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

(四)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应由学生专(兼)职辅导员担任,具备条件的可由政治素质好的教师党员或学生党员担任。

二、党支部的主要任务

(一)组织广大师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努力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团结广大师生,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二)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可通过理论学习小组等方式开展多种活动,帮助入党积极分子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思想水平。根据党章规定和及校、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做好党员发展工作。

(三)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健全党内生活制度,定期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认真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激励先进,对后进党员制定出帮助措施。做好党员的组织关系接转工作及党费的收缴、管理工作。

(四)密切联系广大师生,经常主动的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师生的思想状况,及时向上级党组织反映他们的意见、要求和思想状况,有针对性的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指导和帮助本部门、本单位、所在团支部、班级开展工作,通过党员的模范作用和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带动、引导师生明确学习目的,完成工作任务,努力成为合格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六)负责本支部入党申请人的资料管理,负责统计入党申请人和学生党员的相关资料。

(七)完成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它工作。

三、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党小组长的主要职责

(一)教工党支部书记职责

1、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在思想工作中力求深入和实效。

2、参与讨论和制定本单位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工作中的重要事项。

3、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并结合工作实际拟定党支部工作的具体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4、负责抓好本部门党建工作,及时了解、掌握党员的思想情况,组织对党员的思想教育。培养教育入党积极分子,做好发展教工党员工作并指导。

5、根据学院党总支的布置,负责做好本单位师生员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定期分析师生思想动态,制定本单位政治学习计划,并组织落实。

6、努力完成上级组织临时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学生党支部书记职责

1、党员发展工作。做到有计划、有目标发展。做好新生宣传、联系人培养、党员中树典型三方面工作。同时协助学院党总支做好学生党员审批和把关工作。

2、党校学习。对入党积极分子分批进行集中,学习党的理论知识、路线方针和进行如何以实际行动早日争取入党的教育。

3、理论学习。(设立理论学习小组)以班级为依托,通过自学和生动活泼的活动加强理论学习,定期进行交流和总结活动。

4、党员档案的转入与转出,党员党籍的管理。

5、利用纪念日进行学生党员的爱国主义教育。(如清明节的扫墓,七一的新党员宣誓等)。

6、加强与兄弟学院党支部的交流与合作。

(三)组织委员的职责

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组织建设。主要职责是:

1.了解掌握党支部的组织状况和党员的思想状况。

2.认真学习和掌握发展党员工作方针,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负责入党申请人和发展对象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严格按照程序,做好发展党员工作。认真抓好预备党员的教育,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负责联系团组织,做好推优入党工作。

3.协助宣传委员抓好党员教育。

4.提出党支部组织生活的内容和要求,检查督促各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抓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委员会提出表扬优秀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建议。

5.负责日常的组织管理工作,办理党员登记、党内统计,党费收缴管理,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

6.不设纪律检查委员的党支部,有关纪律检查方面的工作,一般由组织委员负责。

(四)宣传委员的职责

在党支部委员会的集体领导下,分工负责党支部的思想建设。主要职责是:

1.了解党员的思想情况,提出党支部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拟定和提出党员学习计划和建议。

2.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组织党课学习,积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围绕每个时期的工作任务,开展文化科学知识的学习、政治学习和文体活动,活跃师生文化生活。

4.做好本单位的宣传工作。

(五)党小组长的职责

党小组长是党小组的负责人,是党的基层工作骨干。党小组长一般由所在党小组的党员推选产生,也可由党支部指定。主要职责是:

1.按照党支部的要求,组织好党员的学习。

2.组织党员贯彻执行支部的决议和上级指示,分配党员的工作,指导党员的活动。

3.按时召集和主持开好党小组会,严格党的组织纪律。

4.组织党员做群众工作,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                                   

5.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反映本小组情况。

6.按时收缴党费。

四、党支部的工作制度

 ()组织生活制度

1.组织生活是党内教育的主要渠道和基本途径,其主要内容包括政治理论学习、思想交流活动、党内民主生活会、党的组织发展会及转正会、党课、党员社会实践及其它形式的教育活动。

2.要不断创新组织生活形式,要着力提高会议型组织生活的教育实效,同时也要开展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的活动,如党员社会实践、参观学习、访问调研及党员公益服务活动等,保证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思想性、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组织生活质量。

3.进一步完善“三会一课”制度,定期召开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结合形势发展和中心工作,每学期至少安排一次党课学习,提高党员的党性修养和综合素质。党支部每学期安排一次党员民主生活会,根据《党章》规定,结合实际交流思想,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克服缺点,纠正错误,增进党内团结,提高党的战斗力。

4、组织生活由党支部委员会负责召集,一般每两周一次。每学期初,各支部委员会应根据上级要求和本支部实际情况规划本学期支部组织生活的安排,每次组织生活的主题应预先研究确定并通知党员作好准备。每次会议或活动都要有计划、有主题、有考勤、有完整记录。

 ()学习制度

1.党支部的学习制度,是指党支部组织党员开展学习和讨论活动,提高党员思想理论水平的制度。

2.党内学习的主要内容包括:组织党员比较系统地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掌握其基本立场、观点、方法;组织党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各项决议,围绕国际形势、国家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实际和学校发展、师生生活、学习和工作实际,进行讨论,提高认识。此外,对师生关注的热点问题,要认真研究和分析,并及时做好宣传引导工作。

3.党内学习的基本形式一是自学,二是辅导,三是实践。党员应主动自学马克思主义著作及党的重要文献,党支部应为党员理论学习创造良好条件,可通过辅导报告、讨论交流等形式搞好学习辅导。要加强实践教育,让党员走出校门,走向社会,加强对社会的了解,提高思想认识。

4.各党支部要根据上级要求和本支部理论学习的实际,每半年对党内学习列出计划,精心组织,形式灵活,突出实效。党员应定期向党支部交思想小结。党支部要定期把党内学习的成果通过合适的方式公开,以促进党内学习活动的开展,扩大党支部的影响。

 ()组织发展制度

1.党员发展工作要严格按中共中央组织部《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以及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的要求执行。

2.在发展工作中,要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党支部除了听取班级、党小组和党内外群众意见外,要按照《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推进“团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党的发展对象”工作。

3.要严格发展党员条件,坚持以下标准:未列入发展计划者不予发展;政审材料不全者不予发展;学习成绩达不到中等以上或近一年内出现不及格者不予发展(对在社会工作、文体活动、学科竞赛、专业技能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成绩可适当放宽);没有参加党校培训者不予发展;团员没有被团组织推荐作党的发展对象者不予发展;群众评议不好者不予发展;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期不足一年者不予发展;有作弊行为或违纪行为的不予发展。

4.规范支部大会程序,在发展新党员的支部大会上要重点考察入党动机、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以及存在的缺点和不足,不能走过场,支部的考察报告、介绍人的意见、支部决议都必须认真、规范。

5.坚持公示制,增加组织发展工作的透明度,公开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公开发展计划,公开发展结果。如果师生对党员发展提出异议,党支部要认真调查、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四)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1.民主评议学生党员制度,是党支部依据党员标准,对党员的思想、工作、作风和模范作用进行评价和考核,并根据评议结果奖优罚劣的制度。

2.党支部要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和党员教育,积极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五)创先争优制度

1.按照上级党组织的安排,积极开展党内争先创优活动,建立竞争机制,发扬开拓创新精神,形成生动活泼,奋发向上的生动局面。

2.党支部每年制定争先创优计划。制定计划时,要联系工作实际,围绕成长成才,明确争创主题,注重实际效果,调动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3.党支部每年对创先争优活动进行总结,注意总结新经验,及时加以推广,对工作突出的要进行表扬和表彰。

(六)联系群众、服务社会制度

1.党员联系群众主要内容包括:党员应主动承担一定的社会工作,并在工作中联系和服务群众;党员应经常了解周围师生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帮助他们排忧解难,做群众的知心朋友,对带有倾向性和突发性的问题要及时报告;正式党员应主动做积极分子培养工作。

2.每学期初,党支部要专门讨论研究所在单位师生的思想状况,把握思想动态,提出工作建议,指导和帮助团支部开展工作。

3.每位党员每学期必须参加至少一次党员义工队组织的义工活动。

(七)请示汇报制度

1.党支部要坚持每月向党总支汇报工作和党员思想情况,党小组定期或不定期向党支部汇报工作。

2.党支部对于职权范围内的工作和问题要独立负责地解决,遇到重大问题或超越职权范围的问题,必须及时请示汇报。

3.党员应经常向党组织汇报思想,接受教育和监督。

五、党支部的工作原则和方法

(一)支部工作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党支部的重大决定事前应充分听取广大党员的意见,支部一旦作出决定,全体党员必须贯彻执行。

(二)支部工作必须按学期制定工作计划。计划要经过支委会讨论,上报党总支(党委)备案。期末要有工作总结。

(三)支部委员会成员应分工明确,在具体工作中要相互配合。支部书记抓全面,并搞好协调工作。

(四)凡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的问题,要先在支委会上讨论,在支委会意见基本一致时,再到支部大会上讨论,以保证大会的严肃性,使大会顺利进行。

(五)严格各项工作要求和程序。召开支部大会、支委会、民主生活会,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转接组织关系、党费收缴等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的要求和程序进行。

(六)支部工作的重点要同本支部的实际情况相结合,要与本单位、部门工作相联系,要为师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技文化素质的提高这个根本目标服务。

六、党员发展流程规范

发展党员须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和“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的原则,严格发展程序,注重在优秀团员和优秀大学生中发展党员。

(一)确定入党积极分子阶段

1、递交入党申请书。

2、参加党校培训班,经考核合格。

3、团组织每学期荐优。

4、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对于已经向党组织提出申请,各方面符合条件的同学,经党支部讨论确定为积极分子,建立《培养考察登记表》,公示一周。

5、党支部指定一至二名党员为培养联系人,填写考察记录。被考察人须定期上交思想汇报。

6、党支部研究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计划。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要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然后重点进行培养教育,发展计划经党支部审查后报党总支备案。

(二)确定发展对象阶段

1、党支部讨论确定近期发展对象。对于经过一年以上培养、考察、考试成绩合格,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积极分子,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后,由党支部集体讨论确定为发展对象。

2、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召开党内外群众座谈会,座谈对象主要有党总支、党支部负责人、党员、群众。座谈内容为发展对象的政治品质、思想觉悟、工作表现、培养情况,有时可找个别人员进行单独了解。

3、外(函)调形成综合政审材料

4、确定发展对象名单。符合入党条件,材料齐全者确定为发展对象,报党总支预审并公示一周。

5、填写《入党志愿书》。

(三)预备党员的接收阶段

1、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并形成支部决议。

2、党总支指定专人与发展对象谈话。

3、党总支审查(批)并形成总支决议。党总支召开总支委员会审批,对支部上报的发展对象,党总支要集体审批。要坚持五个不批:没经过1-2年培养、考察不批;入党动机不纯、觉悟不高、信念不坚定不批;不懂和不了解党的基本知识不批;没有政审和政审不清不批;若有问题需进行调查而未及时上报调查结果的不批。

4、审批后材料报校组织部审查盖章。

5、接收为预备党员。

(四)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转正阶段

1、组织培养教育考察。被考察人须定期上交思想汇报。

2、预备期为一年,期满前15-30天提交转正申请,期满前一周进行公示。

3、审查预备期材料,征求意见,准备决议草案。

4、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并形成支部决议。

5、党总支审查(批)。

6、报组织部审查盖章。

七、本规范适用于软件学院党支部,由党总支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