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党员、入党积极分子考核细则

发布单位:人员机构编辑:发布日期:2012/03/29浏览量:628

 

为加强我院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党员管理,提高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党员素质,充分发挥学生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党员考核细则。

一、考核对象

本细则针对软件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党员(含预备党员)进行考核。

二、考核办法

根据《软件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党员考核表》的考核标准,对学生党员进行一学期一次的考核,每次考核均在学期末举行,考核结果作为党员评议、评选优秀党员的主要依据。考核结果在学工办、党支部、班级的综合评议基础上产生。

三、关于《软件学院入党积极分子、学生党员考核表》的有关说明

1、该考核表总分为100分,在单项评分过程中,不能出现有小数点的分数。总分中,学工办评议占35%,支部评议占20%,班级评议占35%,个人自评占10%。特别奖励项目分值由学工办给出。结果保留小数点后一位。

2、考核分计算:考核分=个人自评分×10%+支部评议分×20%+班级评议分×35%+学工办评议分×35%+特别奖励分

3、学工办评议由辅导员共同评议,学工办负责。支部评议由支委成员共同评议,支部书记负责。班级评议由辅导员、各寝室长、班长、团支书共同评议,由辅导员负责。

4、(1)在纪律方面:5817181920的各项中,若出现一次违纪现象,则该单项就记为0分;(2)在业务成绩中出现一门不及格,该项即记0分,中等1分,中上2分;(3)未获过25项中的奖项,记0分,院级记1分,校级记2分;(43032做到记为2分,未做记为0分。

5、除上所述外,其余各项根据各人实际情况,分为:做的很好,记为该单项的满分;做的一般,记为该单项分的1/2,未做到,记为0分。

6、(1)在纪律方面,如该事项说明中的2,有一项为0分者;(2)业务成绩为0分者;(3)带动群众方面低于8分者。若出现这三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则不能评为优秀党员。

7、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等,优秀比例为各班级学生党员人数的10%

四、考核不合格的情况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学期考核不合格。

1、考核分数在60分以下。

2、受警告及以上处分。

3、受院级通报批评两次及以上次数。

4、所在寝室有两次及以上次数被学院评为整改寝室。

5、寝室使用大功率家用电器或违规用电、使用明火。

6、突发事件、重大事件和特殊事件未及时汇报。

7、工作失职而引起不良后果。

8、其他影响党员形象的不良行为。

9、学习成绩退步。

10、群众认可度低于60%

五、特别奖励分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者,视情况给予一定的奖励分:

1、在学生党员联系寝室、一帮一结对等工作中成效显著表现特别突出。

2、获得省、市级荣誉和奖项。

3、担任学生干部,工作积极肯干,工作业绩突出。

4、为学院和学校作出突出贡献。

五、奖惩措施

考核结果为优秀者,授予优秀学生党员称号。考核为不合格者,将在软件学院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并限期整改。若连续两次均考核不合格者,将根据《党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