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7年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

发布单位:教务处编辑:发布日期:2017/10/13浏览量:1460

皖教秘高〔2017〕98号

各高职院校:

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751号)要求,现就做好2017年度我省高职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的采集与上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平台数据是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职业院校全面及时掌握分析人才培养工作状态、发布年度质量报告和开展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的重要依据和基础。各学校要高度重视,安排专门人员,确保数据采集工作的真实性、合规性和时效性。

二、采集范围

凡是独立设置的专科高职院校均须按要求上传平台数据(含当年升本的高职院校)。

三、平台版本

全国职业院校教学工作诊断与改进专家委员会(简称“全国诊改专委会”)为本次采集工作提供“网络版”和“标准版”两种平台,供学校选用。根据以往经验,使用“网络版”平台可有效降低数据采集、传送过程的出错率和工作量。

使用自主开发平台采集数据的,所用平台的数据结构须与国家平台相匹配,采集的数据须通过“网络版”平台检测后再按要求同步上传。

四、平台下载和数据上报

“网络版”和“标准版”平台可在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http://www.tech.net.cn)“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数据采集与管理平台”专栏或职业教育诊改网(http://www.zyjyzg.org)“高职数据中心”专栏下载。

状态数据采集工作截止时间为2017101日,各高职院校须在截止时间前,将平台数据上传到教育部云空间。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状态数据是高职院校全面掌握学校人才培养工作状态,明确学校发展定位,加强内涵建设,进行过程管理,建立人才培养质量保证体系的重要依据,也是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实施宏观管理和过程监控的重要途径和手段。各高职院校要高度重视数据的采集、使用和管理,安排专门人员负责,认真做好数据采集等相关工作,确保数据准确及时上报。

2.确保数据采集的真实、完整、准确。校长是数据采集的总负责人,要对填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数据收集、汇总和填报等要严格按照有关教育统计法规原则和要求来处理,确保数据的准确、真实、完整和有效。有关数据将作为今后高职教育项目申报、评审的重要依据之一,一旦发现存在数据造假行为,将取消项目申报、评审资格。我厅将适时对各学校年度数据传送工作的合规性、时效性以及平台数据的使用情况进行通报。

3.教育部职成司将委托全国诊改专委会组织2017年高职平台系统使用培训,请各校密切关注中国高职高专教育网(https://www.tech.net.cn/web/index.aspx),积极参加教育部培训。

4.数据采集、传送过程中如有疑问,可向技术团队咨询。

技术咨询电话:

高职:1368889357413688893174

技术服务QQ群:

高职:385092265220656879462212388

专家咨询邮箱:

杨应崧yingsongyang1@hotmail.com

何锡涛hexitao315@126.com

樊至光1667940811@qq.com(高职)

5.请各校将负责此项工作的校领导、部门负责人和具体工作人员联系方式(见附件)电子版于74日前报送至省教育厅高教处邮箱ahgzjy@ahedu.gov.cn,联系人:朱永国;联系电话:0551-62831868。为便于工作,请各校加入安徽状态数据平台交流群:235269533

附件:平台联系人信息表

安徽省教育厅

2017626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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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台联系人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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