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及档案管理细则
(试 行)
为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大学生创新意识、实践能力和合作精神,鼓励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活动,保障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有序开展,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5〕36号)、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41号令)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一条 学分类型及认定部门
创新创业学分是指全日制专科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创新创业训练、人文素质提高和职业技能培训所取得的,具有一定创新精神和创业实践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后确认的学分。根据创新创业学分的性质不同,分为科技创新类学分、人文素质类学分和职业技能类学分。
1.科技创新类学分。包括技能竞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术论文、专利、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活动等,均可根据结题情况和取得的成绩认定科技创新类学分,该学分由教务处负责认定。
2.人文素质类学分。学生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相关社团活动、理论与人文类竞赛活动、群众性(非专业)文艺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可根据活动过程或取得的成果获得人文素质类学分,纳入大学生素质拓展计划,该学分由学生处负责认定。
3.职业技能类学分。学生参加学院或学院认可的机构组织的技能测试或各类职业资格、专业技能的培训和考证等活动,取得相应成绩或证书,可获得职业技能类学分,该学分由教务处负责认定。
第二条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规则
(一)学院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实践活动,均可根据本细则申请创新创业学分认定;
(二)除本细则明确不可累加项目外,认定学分可以累加,但累加值最高不得超过10学分;
(三)创新创业课程可用于通识类课程、专业课程中的选修课学分置换,学院规定的不可进行学分置换课程除外;
(四)本细则认定的学分与团委认定的素质拓展学分只能二者选一,不能重复认定。
第三条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与标准
(一)专利或者软件著作权
1.获得专利。若本校教师署名第一作者,学生署名必须是第二作者,且第一单位为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若无本校教师参与,学生署名必须为第一作者。
2.专利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3.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记3学分。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或外观设计专利授权分别1学分。
4.专利学分值不累加。
5.获软件著作权。若软件著作权第一作者为本校教师,学生署名必须是第二作者,且第一单位为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记1学分。若无本校教师参与,学生署名必须为第一作者。
6.专利和软件著作权学分值不累加。
(二)大学生创新项目
1.大学生创新项目
(1)国家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验收合格后,每个项目组成员可获2学分。
(2)安徽省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项目验收合格后,每个项目组成员可获1学分。
(3)项目学分值不累加。
2.创新项目奖励
(1)获得教育部大学生创新创业计划典型案例的项目,可获得2学分。
(2)获得安徽省优秀案例的项目,可获得1学分。
(3)项目奖励学分值不累加。
(三)创业实践
创业实践主要指学生注册创办公司的实践活动。学生占有公司股份20%及以上,运营半年以上,但不超过一年,记2学分;学生占有公司股份20%及以上,运营一年以上,记3学分。创业实践活动的实际运营情况由学院认定。
第四条 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程序
(一)每学年春季学期6-15周,学生本人填写《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向所在系(院)申报,并按要求准备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待查。
(二)每学年春季学期15-17周,各系(院)对学生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认定标准的申请项目予以回退。符合标准的统一报教务处认定,学生提交的认定材料、认定结果等资料视同试卷,由系(院)留存入档。对于在申请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查实,以考试违纪论处。
(三)本细则尚未涉及到的其它创新创业实践活动,若符合本办法精神,由学生申请,系(院)审核,教务处确认后,进行学分认定。
第五条 学院为在创新创业中表现突出的学生提供创新创业档案并纳入个人档案。
第六条 学生申请创新创业档案按以下流程办理:
(一)学生在进行创新创业活动时收集相关材料,填写《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档案》。
(二)学生所在系(院)对学生申报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后上报教务处,教务处进行终审。终审合格后提交档案管理部门纳入个人档案管理。
第七条 本细则自2017年9月开始实施,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附表1: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编号:
姓名 | | 学号 | | 性别 | |
系(院) | | 班级 | | 专业 | |
联系电话 | | E-mail | | 日期 | |
申请依据 及申请学分数 | |
成果情况 说明 (可另附页) | |
系(院)意见 |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
教务处 审核意见 |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
附表2:
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档案编号:
姓名 | | 学号 | | 性别 | |
系(院) | | 班级 | | 专业 | |
联系电话 | | E-mail | | 日期 | |
创新创业活动说明 | |
成果情况 说明 (可另附页) | |
系(院)意见 |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