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场规则(适用于期末、补考等常规考试)

发布单位:教务处编辑:发布日期:2017/03/22浏览量:1265

1、学生参加校内期末考试,一律带身份证和学生证进入考场,将证件放在桌面上,以便监考教师核对。未带证件者或证件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2、考生应在开考前10分钟进入考场;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开考30分钟后方可交卷出场,出场后不能再进考场续考。

3、闭卷考试时,考生只能携带必要的文具,一律不得使用手机、电脑、文曲星等工具,若将书籍、资料、笔记及书包带入考场,一律按指定地点集中归放。开卷考试时不得借用他人书本、笔记,违者按作弊论处。

4、考生拿到试卷后首先检查是否与所考课程相符,试卷是否印刷完整,确认无误后在试卷上规定位置写清班级、学号、姓名,并不得在试卷或答题卡上作任何标记。

5、考试中,如需添加答题纸、草稿纸,可举手向监考教师领取,不得用其它纸张代替。

6、考生在考场内必须保持安静,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不准偷看、抄袭他人试卷,不准夹带或换卷。严禁替考,违者双方将受纪律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7、监考人员有权对考场内发生的问题按规定作出处理,考生应自觉服从监考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人员进行正常工作。

8、考试结束时间一到,考生必须立即停止答卷,将答卷和草稿纸等整理好放在桌面上,待监考收卷后,方可离开考场。

9、考生离开考场时不得携带试卷和草稿纸,离开考场后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和交谈,更不得在考场外向考场内传发答案,一经发现双方均作违纪处理,严格执行考纪处分办法。

10、本规则适用于期末考试、补考等校内考试,其他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类应严格遵守其考生考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