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春季学期共青团推优通知

发布单位:电子工程系编辑:发布日期:2018/03/30浏览量:3453

各级团组织:

经院党委批准,根据《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党建工作实施细则》和《共青团推优工作制度》的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学院决定在20183月开展2018年上半年推荐优秀团员作入党积极分子(以下简称推优)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望各系(院)遵照执行。

一、工作要求

1.根据中青发[2016]6号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发展团员和团员管理工作的意见》要求,推荐对象应具有1年以上团龄,推优的比例一般不超过团支部人数的20%(大学三年期间总推优人数不得超过团支部人数的20%),每次推荐有效期为2年。

2.要坚持标准、确保质量,严格按照《学院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制度》(附件1)开展工作。

3.要认真开好团支部大会,通过团支部大会实事求是地选举出优秀共青团员,树立好学生榜样。

4.系(院)推优工作必须在328日之前完成。

二、工作说明

1.各系(院)应认真梳理各班级团支部推优情况,应严格控制规模,合理分配推优指标,在保证推优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控制推优数量。

2.各团支部要认真梳理入学以来的推优人员名单,并合理规划后续的推优工作。为帮助团支部核对实际推优比例,各团支部请认真填写附件5《团支部推优台账记录》,做好团支部推优人员信息登记。

3.各系(院)团总支请于328日下班前将附件1-5纸质版整理盖章后交团委,电子版发送至团委公共邮箱。

4.学制为5年的(五年制)团支部后两年可以参加推优,学制为2年的(转段)团支部最后一年可以参加推优。

三、联系人

联系人:赵老师李老师3172895

联系地址:信息大楼南206团委

电子邮箱:dytw3172895@163.com

  

二〇一八年三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