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系(部)教学督导工作规范
发布人:系统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03-02   浏览次数:107


为了拓宽学校教学信息渠道,保障和提高教学质量,及时了解系(部)教学状况,为学校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保证督导工作有效进行,根据有关教学规章制度,特制定系(部)教学督导工作规范。

一、系(部)督导工作任务

1、每学期初提交系(部)教学督导工作计划和具体的听课表,学期末向督导室送交工作总结。

2、每学期第一周开始,在全系范围内听课。系(部)督导组成员每人每学期听课一般不少于8节。听课过程中,检查教师备课授课、辅导答疑、批改作业、指导实践等各教学环节实施情况。听课后的评价意见,经讨论后向被听课教师反馈。

3、督导教育教学研究、教育教学改革研讨、质量工程建设、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等工作,提供意见和建议。

4、为新教师配备指导教师,制定指导计划,并进行指导。

5、每月25号前将本月的工作小结、下月的工作计划上报到督导室,每月5日前向督导室报送上月全部听课记录材料原件。

6、不定期召开碰头会,商讨和交流督导工作情况,提出工作改进建议。

7、不定期组织学生和教师座谈会,了解广大师生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学院、系(部)和相关职能部门反馈信息和提出建议。

8、做好每学期两次的学生信息反馈工作,填报《教学信息员反馈意见表》。

9、期末组织学生评价教师教学质量。

二、系(部)检查及督导内容

教学检查工作是系(部)教学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的组成部分,具体工作由系(部)组织安排,系部督导组督促工作落实。

(一)日常教学检查

1、每日教学巡查。系(部)安排每日教学巡查,督导组不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2、教学常规检查。主要对日常教学过程中教师工作态度、教学方法、教学技能、教学进度、学生的学习情况和系(部)教学秩序等进行检查。通过随机听课、查阅资料、座谈会等方法,掌握日常教学工作的情况,确保常规教学工作处于良好状态。

(二)专项教学检查

对系(部)教学工作、质量工程建设、专业建设、精品课程建设、实践性教学环节等进行专项检查。

(三)期初教学检查

 期初检查主要是检查教学准备工作是否落实到位,这是保证新学期较快建立起稳定教学秩序的基础。

(四)期中教学检查

1、时间:在学院期中教学检查之前系(部)做好自查工作,做到查漏补缺。

2、方式:通过查资料、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

3、检查内容:主要对系(部)教师课堂教学管理、教师教学手册、教学进度、作业布置与批改等情况进行检查。

(五)期末教学检查

期末教学检查主要结合期末考试、期末教学结束工作和学期教学资料的汇总情况进行检查。

(六)检查要求

1、检查过程要做好记录,填写相关资料,检查结束后及时进行汇总和反馈。检查记录作为教学督导工作考核的基础资料,应妥善保管,学期结束后,应及时存档。

2、检查中发现问题应进行追踪、整改,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以书面材料形式分别交教科处、督导室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