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2019年预算(草案)和2019-2021年三年滚动项目预算的通知
发布人:sudycwc  发布时间:2018-07-16   浏览次数:2161


各系(院)部、处室:

为全面落实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根据省经信委、省财政厅部署,学院将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草案)及2019-2021年三年滚动项目预算。现就编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编制工作内容

预算(草案)内容包括2019年学院的所有收入支出,各部门在编制支出预算时要内容要完整,科学准确的进行测算。

财政补助收入及学院组织的各项收入由财务处根据学院在职、退休人员基数、在校生人数并结合2018年招生计划进行编制,学院的支出依据收入规模确定。

(一)基本支出类:包含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1、人员经费

(1)人员工资:包括在职人员、退休人员、聘用人员工资等,由组织人事处负责编制。

(2)职工福利支出及工会经费:包括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障缴费等由财务处、总务处、组织人事处、工会负责编制。

(3)助学金:学生的各种奖学金、助学金及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等资助资金和助学贷款风险补偿金由学生处负责编制。

2、日常公用经费

(1)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等日常公用经费支出,由各系(院)各处(室)分别编制。

(2)水费、电费、物业管理(宿管、保洁、保安)费用、维修(护)费用、绿化费用等,由总务处和保卫处负责编制。

(3)邮寄费由招就处、学生处和教务处和各部门编制。电话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由院办公室负责编制。

(4)教职工培训费用由组织人事处负责编制,辅导员津贴及辅导员培训费用由学生处负责编制。

(5)阅卷费、监考费、考试考务费、教研室主任津贴等由教务处负责编制。

(6)各系(院)暂按生均8元标准编制系(院)级学生活动经费,团委暂按生均2元标准编制院级学生活动经费。

3、专项支出类:包含招生就业专项经费,科研项目经费、校企合作经费等。

1)招生就业专项经费由招生就业处负责编制。

2)科研项目经费由教务处负责编制。

3)校企合作经费由校企办负责编制。

(二)教学实训设备购置经费、智慧校园建设经费、办公设备购置经费、基本设施建设经费等项目经费支出

1、办公设备购置经费由总务处负责编制。

2、教学实训设备购置支出由各系(院)和相关部门编制。

3、图书购置费由教务处负责编制。

4、基本设施建设经费由基建办负责编制。

5、智慧校园建设经费由实训中心负责编制。

三、具体要求

(一)各部门申报的项目预算,由学院根据可用财力统筹安排,依据轻重缓急列入学院2019-2021年三年滚动项目预算。请根据学院“十三五”事业发展规划,结合本部门工作任务,科学合理规划好项目建设工作。申报的项目预算,要填报项目基本情况表、项目支出明细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二)预算具有刚性,执行情况纳入学院的绩效考核,凡没有列入预算的支出,资金无法保障。

(三)请各部门高度重视预算编制工作,精心安排各项支出。基本支出编准编实,项目支出编真编细,相关数据测算详实、准确。

(四)所有支出内容均用Excel格式,相关专项支出预算附文字说明。请各部门于2018730日前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报送财务处,同时将电子版发至bbyuke@sohu.com.

 1、基本支出预算表.xls

 2-1项目基本情况表.xls

 2-2项目支出明细表.xls

 2-3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xls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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