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暑假期间公务报销相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人:sudycwc  发布时间:2018-07-16   浏览次数:1452



全体教职工:

暑期临近,为确保学院假期正常运转,方便广大教职工公务报销,根据学院财务管理有关规定,现就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维修、采购、出差、公务接待等,按学院规定履行事先审批手续,以此作为公务报销的前置条件。

二、所有公务支出,一律通过转账支付或公务卡结算。

三、公务卡消费时间与单位,应与开具发票的内容一致。

四、公务出差乘座火车硬座、高铁动车二等座、轮船三等舱。当日晚8点至次日晨7点乘车6小时以上,或连续乘车时间超过12小时,可硬卧。

五、参加会议、培训(省培、国培、业务学习培训),举办单位未统一安排食宿的,伙食补助:50/天,期间无交通补助,住宿费155/天、人。往返按实际天数报销差旅补助(伙食补助80/+交通补助50/天)。

六、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蚌埠市以外地区补贴30/天,住宿费155/天、人,蚌埠市内15/天。往返按实际天数报销差旅补助(伙食补助80/+交通补助50/天)。

七、省培、国培等师资培训,以及社会实践活动,结束后经组织人事处审查合格,方予以报销。

八、出差住宿费发票日期与审批表上批准的出差日期要一致,报销时必须提供宾馆入住结算清单(俗称水单)。

九、开票信息如下(增值税普通发票、专用发票均可):

单位名称: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

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400004852247659

地址:蚌埠市曹山路1000

电话: 0552-3170075

开户银行:徽商银行蚌埠东淮支行

账号: 80300012011100006628

十、定于730日、31日,816日、17日,财务集中办理公务报销事宜。

特此通知

                                                          财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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