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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8-07-02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8年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的通知》(教发函﹝201869号)和《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8年全省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江淮行”活动方案>的通知》(皖教秘思政﹝2018﹞)精神,为做好学院安全生产工作,有效地预防安全生产事故,促进学院安全生产持续健康发展,结合学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各级主管部门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有效防范和遏制校园重特大事故发生,坚决维护学院安全生产形势的良好局面。

二、活动主题

本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以“生命至上、安全发展”为主题。

三、活动时间

时间安排:61日——630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在616日当天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以食品安全和宿舍安全内容为重点,向学生发放宣传教育材料。利用网络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由保卫处负责。

(二)开展学生公寓安全卫生大检查活动。对学生公寓开展一次安全卫生检查,主要针对影响学生公寓安全的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检查,重点检查违规使用大功率用电器、寝室内抽烟、私拉乱接电线、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器材设备等。由总务处牵头,学生处、保卫处及各系院参与,于615日前完成。

(三)开展食堂安全大检查活动。围绕食品卫生安全和消防安全开展检查,重点检查原材料统一采购情况、原料采购索证情况、原料台账、食品加工操作流程、食品留样等规范管理情况和消防设备配备、消防通道通畅等情况。由总务处牵头,于615日前完成。

(四)开展学生公寓应急疏散演练活动。在学生公寓组织一次突发灾害事件应急疏散演练活动,由总务处牵头,学生处、保卫处及各系院参与,于613日前完成。

(五)开展基建施工安全检查活动。对学院在建工程实训楼、实验楼工程项目开展施工安全检查,消除施工安全隐患及施工影响师生安全的隐患。由基建办负责,于611日前完成。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树立安全生产工作归零思维,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谋划,并由专人负责各项检查工作。

(二)精心组织。在确保正常教学工作秩序的情况下,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各项检查活动,特别是应急演练活动,要制订方案,细化措施,统筹协调,确保演练不出现安全事故。

(三)及时总结。对活动要及时开展总结,坚持问题导向,切实查找出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并制定整改清单,落实整改责任及时整改。

各负责部门活动总结(纸质材料和电子文件,包括活动视频、活动图片等)于625日前报保卫处,学院“安全生产月”活动总结于72日前报省教育厅。

  

办公室

2018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