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2018年度公开招聘人员专业测试及有关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者:办公室发布时间:2018-07-31浏览次数:2243

根据中共安徽省委组织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的通知》(皖人社发〔2010〕78号)和《关于印发2018年度安徽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方案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128号)规定和相关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资格复审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依省统考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1:5的比例确定专业测试人员名单,并进行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及排名情况详见附件)。

二、专业测试

(一)方式和内容

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测试采取笔试、面试和试讲相结合的方式。管理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入专业测试的考生,须参加完本岗位专业测试所规定的所有环节,否则视同未参加专业测试,不列入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数。

(1)笔试

笔试内容以与招聘岗位要求相关的专业知识及综合知识为主。不指定辅导用书,考试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

(2)面试

面试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综合分析、协调应变、语言表达、仪态仪表和适应高校教学、管理等工作的职业能力。面试时间不超过15分钟,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

(3)试讲

考生按指定的内容在规定时间内(每人20分钟)封闭式备课后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育教学基本素质和实践能力,包括:实现教学目的的能力、掌握课程内容的能力、教学组织能力、教学基本素养和实践能力、教学效果等。试讲时间20分钟,满分100分。试讲成绩当场公布。

(二)专业测试时间和地点

(1)专业测试时间:定于2018年8月23日-24日进行,考生请于8月23日上午7:30前到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信息中心中212报到。未按时参加专业测试报到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2)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顺序:分不同专业岗位,于专业测试的当天以现场抽签顺序确定。参加专业测试的人员须持专业测试通知书、统考笔试准考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均为原件)参加专业测试。

(3)专业测试地点:设在学院信息中心大楼三楼。

(三)考官构成

根据招聘岗位,设立专业测试考官组,每组考官由11人组成,其中外聘考官数量须占考官组人数的一半以上。

(四)成绩合成

实际进入专业测试人员少于或等于岗位招聘计划数的,专业测试的最低分数线设定为75分。对专业测试成绩未达到最低分数线的考生,不予进入体检和考察。

1、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测试成绩。专业技术岗位专业测试成绩由笔试、试讲和面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30%、试讲成绩占30%、面试成绩占40%。

计算公式:(笔试成绩×0.3+试讲成绩×0.3+面试成绩×0.4)。

2、管理岗位专业测试成绩。管理岗位专业测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

计算公式:(笔试成绩×0.5+面试成绩×0.5)。

3、合成成绩。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据省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百分制)确定,其中省统考笔试成绩占50%,专业测试成绩占50%。

计算公式:(《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2÷1.5×0.5+专业测试成绩×0.5)。

上述成绩均以百分制计算,计算时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报考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依统考笔试成绩与专业测试成绩合成确定后在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和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上公布。

根据招聘计划数和应聘人员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等额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如最终成绩相同,依次以专业测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得分高者优先。若考生各科目成绩均相同,则采取加试的方法,加试方案另行公布)。

三、体检考察

体检工作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卫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号)等规定执行。

考察工作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掌握考察对象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等方面的情况以及学习工作和报考期间的表现,同时核实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是否具有报考回避的情形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报考人员中,按考试最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各不超过两次。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结束,不再递补。

四、公示及报批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者,由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确定为拟聘人员,在其网站和主管部门网站同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无异议或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将有关材料经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审查后,报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核准办理有关手续。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规定,新进人员实行聘用制,须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和约定服务期限,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对违反公开招聘规定或未能在2018年12月31日前提供招聘岗位所要求的相应层次的学历、学位证书的报考人员,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与监督

专业测试工作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在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下,安徽电子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按人事考试规则和保密、回避等规定负责组织实施,驻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纪检组参与监督,并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咨询电话:0552-3170885           0552-3172931

                  13655525168

监督电话:0551-62871857

附件:2018年度公开招聘人员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及排名情况一览表

序号

准考证号

职业成绩

综合成绩

笔试成绩

岗位代码

备注

1

213430063614

101

95.5

196.5

3000278

2

213430061627

97.5

97.5

195

3000278

3

213430010214

87

101

188

3000278

4

213430091828

86.5

100.5

187

3000278

5

213430060405

99.5

83

182.5

3000278

6

213430062917

110.5

111

221.5

3000279

7

213430105011

92.5

97

189.5

3000279

8

213430015201

98

81.5

179.5

3000279

9

113430110512

98.5

111

209.5

3000280

10

113430110410

99

88

187

3000280

11

113430120622

85

102

187

3000280

12

113430111016

98.5

87

185.5

3000280

13

113430112105

82

99

181

3000280

14

113430111220

83.5

95.5

179

3000280

15

113430121807

74.5

99

173.5

3000280

16

113430125226

71

100.5

171.5

3000280

17

113430115314

84.5

86

170.5

3000280

18

113430112719

76.5

90

166.5

3000280

19

113430113715

83

82

165

3000280

20

113430116405

81

76.5

157.5

3000280

21

113430112309

79.5

75

154.5

3000280

22

113430111006

76

76.5

152.5

3000280

23

113430115509

69.5

82.5

152

3000280

24

113430125102

117.5

96.5

214

3000281

25

113430111523

110.5

103

213.5

3000281

26

113430121429

97.5

115.5

213

3000281

27

113430112822

96

115

211

3000281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加分

28

113430130924

97

111.5

208.5

3000281

29

313430034321

79.5

88.5

168

3000282

30

313430031614

91.7

107

198.7

3000285

31

313430038719

89.8

107

196.8

3000285

32

313430083228

83

96.5

179.5

3000285

33

313430086901

90.4

78.5

168.9

3000285

34

313430040404

75.7

86

161.7

3000285

35

313430033229

112.8

96.5

209.3

3000286

36

313430030926

94.3

95

189.3

3000286

37

113430131608

111.5

111.5

223

3000289

38

113430115904

105

115

220

3000289

39

113430121128

115

102

217

3000289

40

113430114309

99

114.5

213.5

3000289

41

113430131505

105.5

107.5

213

3000289

42

113430124106

116

98.5

214.5

3000290

43

113430115030

102.5

102

204.5

3000290

44

113430114605

99.5

104.5

204

3000290

45

113430132501

84.5

100

184.5

3000290

46

113430116003

91.5

88.5

180

30002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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